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工大教发 [2012] 1号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为培养学生的
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2]1 工大教发号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实践,学 校从2007级本科生开始实施创新学分。为了使创新学分的实施更加科学、有效, 在学校第五次教育教学大讨论基础上,修订《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 办法》。 一、创新学分的要求 获得创新学分是本科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理工类专业学生不少于4 学分,其他专业学生不少于2学分。 二、创新学分的构成及认定 1.创新学分项目及认定标准 创新学分由参加科技竞赛、科研探索、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科研获奖、职业认证、出国实践、学习创新实践课等项目构成,其学分值及要求 如下表所示。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构成及认定办法 考核内容及标准 项目 学分值 备注 获省部级以上(含)竞赛奖 三等奖以上(含) 4 参加国际级、国家 参加省部级以上(含)竞赛 完整参加未获奖 3 参加 级、省部级、校级 科技竞赛 获校级竞赛奖 三等奖以上(含) 3 科技竞赛 参加校级竞赛(科技实践类) 完整参加未获奖 2 承担“国家大学生 13 重点项目~名 4 从第名起等差递 4 创新性实验计划项 1 减学分 13 面上项目~名 3 目”、学校“星火 基金”项目等同类 科研探索 项目,并按计划结 题 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总结报告(不少于 3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