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典型案例
食品平安法典型案例 食品平安法典型案例 1997年4月18日,长春市卫生监视机构两名食品卫生监视员在日常监视检查中发现,某大酒店加工厂在露天条件下加工猪蹄、猪肚熟食制品,查其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工程只核准
食品平安法典型案例 食品平安法典型案例 1997年4月18日,长春市卫生监视机构两名食品卫生监视员在日 常监视检查中发现,某大酒店加工厂在露天条件下加工猪蹄、猪肚 熟食制品,查其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工程只核准为糕点加工。卫生监 视员当场制作现场监视笔录,并按法定程序予以立案。该大酒店超 出许可范围加工熟食制品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四十条的规定,卫生监视员经合议并报领导审批后,做出长卫食 罚字(97)第04号处分决定书。直接送达后,被处分单位承受并按期 交纳罚款人民币500元,随后结案。 本案是一起擅自扩大许可范围加工经营熟肉制品的案例。从案情介 绍可知,当地尚未对大量存在的街头食品依法进展管理。卫生部早 已颁发了《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方法》,各地制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 管理方法中也应包括对街头食品卫生许可的内容。在一个地区如果 存在着大量无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势必影响对持证食品生产经营 的`管理,这种情况是必须引起重视的。 就本案而言,实质上只有一个违法事实,就是露天加工猪蹄、猪肚 熟食制品。但法律本身并未明确制止露天加工食品。这个事实违反 了《食品卫生法》的两条规定:一是未经许可,二是食品加工厂所 未经建筑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暂且不管《食品卫生法》第十九条 是否是用于街头食品商贩,但对于大酒店这样的企业肯定是适用 的,后者是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所以对以上违法的事实, 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分是适当的。但 是本案只选择了第四十条中罚款一个罚种,并且是按无违法所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