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修订稿)
萍乡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我市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根据省卫生厅、人事厅《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