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学案例分析

- 案件定性: -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此事件为制售假药案件。判定依据:《药品管理法》中第四十八条指出,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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