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8869990838880每日一题之历届民法重大争议题目-李建伟
编者按:司考/法考真题的总体命题质量非常高,应当予以肯定,尤其相比于市面上形形色色的各色模拟练习题而言——后者的97%以上都是误人子弟地的。但遗憾的是,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极个别的真题由于题干的设
编者按: / 司考法考真题的总体命题质量非常高,应当予以肯定,尤其相比于市面上形形色色的各色模拟练习题而 ——97% 言后者的以上都是误人子弟地的。 但遗憾的是,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极个别的真题由于题干的设计不合理或者选择项的设计不合理,出 现了一些解题上的重大争议,甚至出现错误。虽然这些题目数量上非常少,但对于后来者的复习造成的 困惑是巨大的。 21 从今天起我们仍然以每天一题的形式来展示其中的题,希望能够给读者答疑解惑,消除一些复习中的 重大困扰。 2007-3-1 今天发出编者按以及下面这道试题: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 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账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 2007-3-1 一选项是正确的?(,单) A. 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 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 关某不应付款 D. 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 【解析】首先,看合同是否成立。本题涉及合同以推定行为成立的知识点酒店将明码标价的洋酒陈 列于客房内,构成以实物形式提出的买卖合同要约;关某自行饮用之行为被推定为构成承诺,故双方之 间的合同关系成立。至于关某的承诺意思表示到底认定为买受的意思,抑或受赠的意思,则需要进一步 分析。但不管是买受的意思还是受赠的意思,总之构成了承诺是毋庸置疑的,故合同成立了。我们注意 到有些培训机构的解析认为该合同不成立,实在是没有道理。 当然,此处成立的合同到底是买卖合同还是赠与合同?则需要进一步分析,此处包含了关某主观上的重 大误解。事实上,关某误认为该客房酒水免费而作出意思表示,这是由于自己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 71 标价单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对买卖合同内容的重大误解,也就是《民通意见》第条所规定的对于行为 71 的性质有重大错误认识的情形。已经被废止的《民通意见》第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 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 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所以,关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毫无疑义。 2012-3-3C“ 此处需要提示读者,本题的案情与(单)的项一模一样的,该题的题干是下列哪一情形构 ”C“ 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中的项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 ”2005-3-1 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当选,也即同样构成重大误解。但是,本题的情形与那个迟到的 学生误以为会议签到而在售书邀约上签名、故而不成立图书买卖合同的情形是不一样的。关键的区别在 20051 于,年卷三第题的情形下,学生并没有与教授之间成立任何合同关系的效果意思。但在本题,关 某并不缺乏与酒店之间成立合同关系的意思,双方的差异仅仅在于,成立的是买卖合同还是赠与合同。 “” 一句话,这里的关某并不缺乏与酒店之间缔约的意思。所以,那些基于种种所谓的理论来认定关某与酒 店之间不成立合同关系的观点,都是错误的,也是极其低级的错误:重大误解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按 143 照《民法典》第条规定,意思表示真实与否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而非成立要件,故关某作为 当事人一方构成重大误解,影响的是合同生效与否,与成立与否何干呢?! 那么,构成重大误解后,双方之间的合同应该认定(解释)为买卖抑或赠与合同呢?这个答案当然是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