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24天津市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

备考2024天津市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一单选题(共60题)1、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

备考天津市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通 2024 关题库可打印版 A4 一单选题共题 (60)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 110 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 务通知。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郑某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提出异议,或者向吴某履行债务,否则,法院可以 A.15 强制执行 郑某在日内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 B.15 郑某主张其与吴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 C. 郑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对孙某享有到期债权,可申请法院向孙某发出履行债务通知 D. 【答案】 A 、原告金源健美用品有限公司由于资金问题进行了重组,涉及分立和收购等多项事宜, 2 结果诉讼进行到了一半,最后没人代表原告出庭,原因是几家公司为谁可以继承原告的该 涉诉债权而争执不休。对于此案,你认为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中止诉讼,等待结果 A. 终结诉讼,原告方面可以再起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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