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机具管理办法
小型机具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型机具的管理,减少开支,降低对小型机具的采购费用,确保小型机具的有效利用,盘活小型资产,使其使用和维护得以正常实施,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涉及的小型机具指未达到组成固定资
小型机具管理办法 小型机具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型机具的管理,减少开支,降低对小型机具的采购费用,确保 小型机具的有效利用,盘活小型资产,使其使用和维护得以正常实施,特制定本办 法. 本办法涉及的小型机具指未达到组成固定资产条件的小型机电设备和工具等。 一、小型机具的范围。 原则上价值低于2000元的小型设备、工具都可列为小型机具一般包括:电焊 机、切割机、水泵、钻床、手枪钻、各类扳手、各类电工工具、各种木工类机具、 小型注浆机、小型发电机、小型液压千斤顶、电动油泵等. 二、小型机具的采购、建账. 1、小型机具的采购流程为:使用部门或现场作业人员向工程队(项目部)物机 部提出机具需求计划,物机部核实实际情况后编制在月(或季度)材料计划报项目 经理签字认可,根据实际需求就近或分批采购。 2、采购的小型机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同时该产品必须符合国 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并在同等价格上择优而定。 3、购置的小型机具工程队(项目部)物机部必须建立小型机具台账。 三、小型机具的使用和保管。 1、工程队(项目部)物机部作为小型机具管理的职责部门,负责小型机具的 建账、发放、维护、保管等的资料管理。同时建立小型机具收发领用台帐,领用单 位或部门做好小型机具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并做到账物相符,严禁丢失、人 为损坏。 2、小型机具的使用应由了解并熟悉机具性能的人员使用或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