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及对事故单位、事故直接和相关责任者、违章违纪者实行处罚的办法。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安全生产有功人员 进行奖励及对事故单位、事故直接和相关责任者、违章违纪者实行处 罚的办法。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二级单位、各部 门及员工,以及在公司从事生产、实习、检修施工作业等活动的相关 方及人员。 3 职责 3.1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奖惩意见及 安全先、优、模的评比工作。 3.2 公司人事处负责对责任人的处理和罚金的扣除; 3.3 公司监察处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党政处分; 3.4 其他部门负责提出业务范围内的奖惩意见。 3.5 二级单位机关部门参照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执行本制度。 4 内容及要求 4.1 奖励办法 4.1.1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 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单位经公司安全部门考核公司根据 , 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给予安全专项奖励。 (2)., 参加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二级单位经公司考 , 核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竞赛先进单位”公司给予 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