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视角下中国保险代理人制度研究

保险法视角下中国保险代理人制度研究 【摘 要】1992 年,友邦保险将“保险代理人”概念引入中国; 2002 年、2024 年《保险法》经两次修订,进一步增加“代理权限”、“代理人

保险法视角下中国保险代理人制度研究 【摘要】1992年,友邦保险将“保险代理人”概念引入中国;2002年、 2024年《保险法》经两次修订,进一步增加“代理权限”、“代理人手续费”、 “委托代理协议”等新内容。然而,回顾过去十年,中国保险代理人制度的不完 善已经成为保险业进一步大发展的桎梏。本文试从金融法所学知识入手,浅析中 国保险代理人制度相关问题。 【关键词】保险代理人;商事主体;表见代理;保险公司。 一、保险代理人概念与特征分析。 (一)保险代理人相关概念。 据2024年新近修订的《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释义:“保险代理人是 根据保险公司委托,向保险代理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 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一般来说,保险代理人可以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 三种。其中,专业代理人指专业的保险代理公司;兼业则指受保险公司委托、 划出专门部门负责保险代理业务的代理公司;个人代理人则是专为一个保险人 提供代理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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