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 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 限时服务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 限时服务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为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
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 限时服务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为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一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局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 来人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本股室工作职 能职责,有职业道德意识,具有为群众、基层服务的责任感,能自觉的加强业务 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素质高,形象正。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 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 序、要求及所需资料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二、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因故不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 负责填写《首问负责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及有关事项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 人。 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三、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尽己所能告知办事人。 四、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 得敷衍、应付、推诿。 第五条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 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的,按《环境保护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处理一、首 问责任人未及时为办事人办理拟办的事项,或未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 等,或不解答询问的。 二、首问责任人不填写《首问负责登记表》,未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 有关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延误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首问责任人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尽己所知给予解答和指导 的。 第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