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加工厂管理办法

安康市兴安粮食有限公司生产调试期暂行管理办法 一、员工管理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违者按工厂考勤管理制度处理。2.上班时间一律不得会客或带外人参观工厂。违者罚款50元,第三次开除处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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