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石泽诉宜阳县文化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柴石泽诉宜阳县文化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宜民二初字第7号原告:柴石泽。   委托代理人:李振元。   委托代理人:王海林,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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