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石泽诉宜阳县文化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柴石泽诉宜阳县文化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0)宜民二初字第7号原告:柴石泽。 委托代理人:李振元。 委托代理人:王海林,河南金晖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