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财政思与行
和谐财政思与行对和谐财政的基本认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中国特色公共财政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 和谐财政,首先是以人为本的为民财政。众所周知,社会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我们国家的性质和
和谐财政思与行 对和谐财政的基本认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中国特色公共财政提出了更 多更新更高的要求。 和谐财政,首先是以人为本的为民财政。众所周知,社 会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党的宗旨就是 为人民服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 本,既体现了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 一致性,又体现了我们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鉴于财政与国家的本质联 系,财政分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要求,所以,和谐 财政首先是以人为本的为民财政。 其次,和谐财政是以统筹兼顾为方针的公平财政。构建 和谐社会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四大文明建设和 五个统筹发展。因此,必须长期贯彻统筹兼顾的战略方针。 因为统筹兼顾方针,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提出,并经 一、二、三、四代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违之有害的正确 方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财政处于主导分配格局、 调节利益关系的特殊位置,面对其促进改革发展的辉煌成就 与相当严重的分配不公,财政肩负重大使命和责任,特别对 发展的协调性、社会的公平性、分配的合理性,以及公共服 务的均等化等,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因此,和谐财政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