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工作规程(试行)(局长办公会议审定修改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以下简称抽检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试行)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工作规程 (局长办公会议审定修改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以下简称抽检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食 药监办食监三[2104]55号),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抽检监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效率原则,实行 “统一制订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汇总数据,统一分析 利用”,保证程序合法、检测准确、结果公正。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我省各级食 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食品(含食品添加 剂,下同)进行有计划的抽样、检验,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公 布和处理的活动。 本规程所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通过系统地、持续 地对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以及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因 素进行样品采集、检验、结果分析,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风险 并进行研判和处置的活动。 第四条 抽检监测分定期抽检监测和专项(含应急)监 督抽检两类。定期抽检监测需在年初制订计划,分季、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