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的培养工作,充实完善我校本科生导师制,构 建全员育人的本科生导师工作体系,现制定《XX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 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 导师配备新生入学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的培养工作,充实完善我校本科生导师制,构 建全员 育人的本科生导师工作体系,现制定《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 管理办法》。具 XX 体内容如下: 一、导师配备 新生入学后,为每名学生配备导师,指导周期三年年制为四 年)。学 (5 生进入毕业班后,改为结合毕业论文配备论文导师。 本科生导师的配备,采取师生双向选择与学院调配相结合的办法。 指导周 期内遇有特殊原因,经学院批准,可以调换导师。 二、导师资格 凡受聘全职教师都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 鼓励学校机关部处、学院政管理干部担任本科生导师。拟担任本科 生导师 的政管理干部要求本科毕业工作满三年或硕士毕业工作满二年 或博士毕业。 鼓励退休老同志(年龄未超过岁)根据专业特长担任本科生导 师。 70 三、导师聘任 导师聘任由本科生单位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根据学生数公布需要 的本科 生导师工作岗位。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名。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