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交付制度
印刷品交付制度第一条 印刷的出版物验收进仓后,除按规定留存一份样本备查外(2年内),须全部交给委印单位,不得擅自留存;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第二条 印刷的包装装潢印
印刷品交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