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财产物资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单位和学校中的所有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和其他在校人
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财产物资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 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单位和学校中的所有人员,包 括教职工、学生和其他在校人员。 第三条学校财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实验室、图书馆、 办公室、设备、器材、图书、试卷等,并包括学校资金、票据、 档案、电子信息等。 第二章责任与权益 第四条学校财产物资责任清晰划分,相关人员负有明确的管 理和保管责任。 第五条学校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维护和处置必须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学校财产物资的使用者有权享有安全的使用环境和条 件,有权要求有关人员按规定管理学校财产物资。 第七条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者有权监督和检查使用者对财产 物资的使用情况,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 第八条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者有权对发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 行为进行处理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1页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