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通风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矿用通风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 主要装备配备标准1、局扇配备数二(开掘头数+临时局部配风头数)XL 5,报废年 限》6年2、发爆器配备数二放炮员数量,报废年限三4年3、自救器配备数二全日下井人数
矿用通风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主要装备配备标准 1XL5,6 、局扇配备数二(开掘头数+临时局部配风头数)报废年限》 2 年、发爆器配备数二放炮员数量,报废年限三年 4 4 、自救器配备数二全日下井人数、风表配备数二测风员数 3X1.1 报废年限年 X6,23 5 、光学瓦斯检定器二(瓦检员数+通防干部数)报废年限年 XI.2,26 6 、数瓦配备数二(开掘头数回采面数报废年限 X2.3+X3)XI.2, 7 年、局扇报废必须经通风科、机电科共同鉴定,履行报废手续。 21.5 8 、自救器、光瓦、数瓦、风表、发爆器报废必须经安全科鉴定后, 履行报废手续。 9 、通风装备丢失损坏由责任单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照单价进行 赔款。 (二)仪器、仪表及安全装备管理 10 、各种通防仪器、仪表由通风科建帐管理,各责任单位具体管理工 作。 11> 局扇由机电部门负责具体管理,自救器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其它 仪器仪表由通风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12 、通风科要建立仪器仪表管理牌板和所管仪器仪表台帐,逐月核 实数量。 13 、通风科设仪修室,负责井上下仪器仪表的维护、发放、调校、管 理,定员配备人,仪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否则不得从事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