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一、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防水、市政工程防水施工。 1.2 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建设规范等约束条件,选择合理、高效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一、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防水、市政工程防水施工。 1.2 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建设规范等约束条件,选择合理、高效可行的防水技术 措施,保证施工工程防水及抗渗水性能稳定可靠。 1.3 防水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建筑材料防水技术规范》(GB50270)的要求。 1.4 设计文件中未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本规范所规定的程序及要求,进行施工。 1.5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规定要求,使用满足设计要求性能的材料,合 理设计结构和安装方式,确保施工工程防水与抗渗水强度稳定可靠。 1.6 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时材料霉变变质等造成渗漏。 二、施工前准备 2.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准备下列施工物资: (1)设计文件及标准和技术规范。 (2)施工图纸,技术指标及施工要求; (3) 防水构造物材料; (5) 预备防水材料(如弹垫、高密、胶布等); (6) 其他施工辅助物资; 2.2 施工单位应详细检查上述施工物资,确保材料合格,技术指标及施工要求符合设计 要求。 2.3 防水技术措施中,有关节点处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抗侧拉夹持系统,确保结构牢固及 防水连接的稳定性。 三、施工工序 3.1 施工流程 (1)检查施工前准备; (2)基层处理; (3)粘垫弹垫、装置标围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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