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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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全 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保证工会资金 和财产安全运行,提高资金和财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工会。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三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设置财会机 构,配备业务素质和数量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并明确财会 机构负责人。 县级以上(含省级产业)工会必须设置独立的财会机 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财会人员。其中:市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