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穰苴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

【天子之义第二】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土庶之义,必 奉于父母,而正于君长。故虽有明君,土不先教,不可用也。 古之教民,必立贵贱之伦经,使不相陵。德义不相逾,材技 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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