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螁合肥市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螇第一章 总 则袄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材料(以下统称“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保障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根
合肥市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 螁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螇 第一条 袄 为加强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材 料(以下统称“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和监督 管理,保障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国务院令530号)、《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09号)、《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省 政府令第243号)、《合肥市促进建筑节能发展若干规定》 (市政府令第16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关于加 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 〔2008〕1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蒁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是指符合国 家、省和本市发布的产业政策,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或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有利于建筑全寿命期内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保护环境, 有利于提高建筑物使用功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 用,且满足国家、省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 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并通过技术鉴定、评审或评估的先进、 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