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办理指引
附件1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办理指引一、申报条件(一)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二)被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合法录(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聘)用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7 第页共页 编号: 2021xx 时间:年月日 页码:第页共页 17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附件1 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办理指引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 (二)被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合法录(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 合同、办理录(聘)用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类人员请填写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A); B类人员,以及申报人配偶为非广州户口且不符合A类准入条件的,本人(单 调)或夫妻双方(同调)请填写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B)): A类:符合《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穗府 〔2003〕72号)附件“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补充吸收类准入人员除 外)规定的人员: 序号 条件 年龄 随迁 补充条件或材料 1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 相关证明 内外学术、科学技术带头人。 2 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 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包括外观 市政府职能机构或相 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 关权威机构认证批文 专利),并经市政府职能机构或 不限 相关权威机构认证的人才。 配偶、未 3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进入 成年子 “”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专家 女可一 专家证书 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 次性或 专家。 分批迁 4 入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50 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 持有《广州市留学人 5 45 周岁以下 博士学位,或国外博士学位 员优惠资格证》,或 其学历经国家教育部 6 国外硕士学位 鉴定 40 周岁以下 7 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