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 一、凡病情危重、危及生命、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以及死亡病例,均应进行护理病例讨论。 二、讨论会由护士长主持,全科护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邀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