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三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江东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和完善如下社区工作者管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江东区 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和 完善如下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 一、任职条件 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 ⒉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熟悉群众工作 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能 够胜任岗位工作。 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获得江东区社区工作者 职业资格证书。 ⒋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周岁。 新聘人员年龄一般在周岁以内,特殊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和居住在本辖区的同志优先录 用。 二、岗位职责 ⒈带头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19 第页共页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