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练习题及答案

2023年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练习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共60题)1、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

年云南省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练习题及 2023 答案 (60) 一单选题共题 1A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 A 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 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 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 令赔偿其损失。 A. 予以受理,与甲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 B. 予以受理,作为另案单独审理 C. 属重复诉讼,不予受理 D. 允许其参加诉讼,与甲组织列为共同原告 D 【答案】 2 、杨某和龙某是夫妻,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龙某名下。龙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561 年月日,双方同意离婚,法院调解结案,房屋归杨某所有,调解书送达双方并 201572 已签收,但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年月日,杨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郭 201653 某,尚未登记。杨某不履行合同,郭某向法院起诉,年月日法院终审判决杨某 201664 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杨某仍未办理。年月日,杨某死亡。杨某有一儿子,没 : 有其他继承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201561 年月日,龙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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