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对今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 对今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等工作,提出如 下意见: 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学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 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 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毕 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原市区实行“两考合一”,即升学考试 科目不再组织毕业考试,升学考试成绩也做为毕业考试成绩;其 它县(市)区“两考合一”或“两考分开”由各县(市)区自定。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 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 第1页共 25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