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铜鼓县建立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为了进一步标准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考勤制度 铜鼓县建立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为了进一步标准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根 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一、本制度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施工 总承包企业分管质量平安的经理(或质安科长)、工程经理、工程技 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平安员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或 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任职 1.施工企业总公司分管质量平安的经理(或质安科长)不得兼任工程 负责人。2.工程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平安员 同一施工周期内只能承担一个工程的施工管理,不得在其他工程工 程中兼职。3.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区域内不得超过在3个以上工 程工程中任职,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工程工程中任职。 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 1.人员头像录入。在工程工程开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分管质量平 安的经理(或质安科长)、工程经理及施工员、质检员、平安员、监 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岗位资质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到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进展 人像录入备案。2.人像考勤实施后,人员不得变动。因特殊情况需 变更时,应按程序审批办理人员变更,并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考勤地点设在各工程部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