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后勤产业处非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非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非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条 采购机构及人员 1、后勤产业处办公室下设采购中心; 2、采购中心设工作人员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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