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又添新亮点——灵台国税成功运行免填单服务系统落实“两个减负”[推荐阅读][修改版]
第一篇:新年又添新亮点——灵台国税成功运行免填单服务系统落实“两个减负”新年又添新亮点——灵台国税成功运行免填单服务系统落实“两个减负” 新起点必然提出新思路,新思路必然推出新举措。新年伊始,灵台县局
——“ 第一篇:新年又添新亮点灵台国税成功运行免填单服务系统落实两个减 ” 负 新年又添新亮点 ——“” 灵台国税成功运行免填单服务系统落实两个减负新起点必然提出新思路,新思路必然推出新举 “”“ 措。新年伊始,灵台县局纳税服务工作在巩固委托农村信用社为边远山区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和开展 ”“ 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两个创新项目的基础上,又成功运行了《免填单服务系统》。灵台县局把巩固成果 ”“”“ 上台阶,开拓创新谋发展作为十二五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立足小税源,彰显大服务,将坚持在精、 ” 深、细方面下功夫,求实效。近期,以满足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从减少双方办税时间入手,充分调研,反 复论证,积极学习,努力探索,自主开发并成功运行了《灵台县国家税务局免填单服务系统》,即纳税人 在办理部分涉税事项时,可以不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办税厅或分局税收管理员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 “” 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口述,依托涉税事项免填单管理系统自动提取纳税人基础信息,打印出制式文书,再 由纳税人核对、签名(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为了确保成功运行,县局还做了深入细 “”“ 致的培训工作。该系统的开发运行,使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减负方面实现了双赢效果,成为灵台国税十 ” 二五期间优化纳税服务的新引擎。(灵台县国税局吕正伟) “”( 第二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 %E5%8F 税 2007106 2007-08-30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号【发布日期】【生效 2007-08-30 日期】【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2007106) 国税发〔〕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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