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名医提名奖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名医提名奖”评选活动的实 施 方 案为推进“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全系统医务人员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敬业奉献、务实为民,以实际行动向

关于开展“名医提名奖”评选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推进“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全 系统医务人员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立足岗 位、创先争优、敬业奉献、务实为民,以实际行动向群众展示“三 名”创建活动的成效,进一步提升卫生系统的社会形象,经研究, 决定开展“名医提名奖”评选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数量 “名医提名奖”,从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上报的符合基本条 件的“唐山市名医”、“唐山市乡村名医”申报对象中评选产生, 拟评选表彰“名医提名奖”80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严格按照《唐山市开展“树名医、 建名科、创名院”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名医”评选标准及条 件开展“名医”提名奖评选活动。 2、公开公正、注重一线。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 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要坚持向临床一线倾斜,切实把德技双 馨、深受患者群众欢迎和赞誉的医务工作者评选出来。 3、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群 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体现群众意愿,评选结果及时公开,接 受监督。 4、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通过开展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 典型,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名医”、争当“名医”、赶超“名医”的 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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