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规范 精品
有关差旅费、电话费的标准规定如下:火车路程在6个小时以内的,原则上乘火车。市内交通费:上海、广州、海南、深圳、珠海、厦门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其他城市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包括机场至市内交通费用,凭
1、 2、 有关差旅费、电话费的标准规定如下: 1.1 火车路程在6个小时以内的,原则上乘火车。 1.2 市内交通费:上海、广州、海南、深圳、珠海、厦门每人每天 不超过100元,其他城市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包括机场至市内交 通费用,凭发票报销。 1.3 通讯费用由商务部人员自行交费,按季报销,财务部按标准控 制,超过报销标准的不予报销,外埠商务代表的通讯费用每月报销一 次。 3、 费用(备用金)申请程序: 2.1 个人因公借款:1万元以内:经手人(填借款单)→经理(签 字)→经手人→财务部门→经手人。 2.2 个人因公借款:1万元-2万元由部门经理、主管经理审批。 2.3 个人因公借款:2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4、 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规定: 3.1 商务代表:经手人→大区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内务 人员→财务部门→经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