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 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 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 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 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 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 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 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 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 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