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的安全权利和义务有些工程
分包单位的平安权利和义务有些 工程 (1)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平安消费, (2)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局部项、分工种及施工平安技术交底要求。 (3)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区域的施工平安、文明施工等各
分包单位的平安权利和义务有些工程 (1)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平安消费, (2)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局部项、分工种及施工平安技术交底要 求。 (3)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区域的施工平安、文明施工等各 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 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 (4)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平安活动。 (5)在施工期间必须承受总包方的检查、催促和指导。 (6)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平安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 备、工具等必须认真管理,发生问题和隐患,立即停顿施工,落实 整改, (7)与总包单位之间如需互相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 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平安使用及管理制 度。借入单位必须进展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8)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平安防护设施、保险 装置、平安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撤除、变动。如确需撤除变动 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平安管理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 的平安措施前方能撤除。 (9)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 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0)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 (11)需用总包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展检测,严禁擅 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2)总包单位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