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表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表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市场主体联系人联系电话房屋所有权人联系电话使用权取得方式□自有物业 □租赁 □无偿使用面积 平方米房屋法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自主申报表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 邮政编码 场所)详细地址 市场主体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房屋所有权人 联系电话 平方 使用权取得方式 □自有物业 □租赁 □无偿使用 面积 米 □商铺 □工业 □办公 □其他 (请补充填写 ) 房屋法定用途 自年 月日至 年月 日 租赁或无偿使用期限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申请人签署: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 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 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 企业(单位)。 申请变更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 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全体经营者;分支 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3.联系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得多选空选。勾选其他 项,请补充填写具体内容。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