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
国盛·飞越金溪三期四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和使用管理保证其有效实施,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
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国盛·飞越金溪三期四期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和使用管理保证 其有效实施,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 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478号)、 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的通知》(建办89号)。 第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定义和费用项目 第二条:定义 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 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 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组成(详见附表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 临时设施费组成。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 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 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设备、设施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