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定总 则为规范本公司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制定本规定。岩土工程勘察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在上海地区从事一般 项目的勘察活动,可以地方标准规范为主,但须遵循国家标准中的有关强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定 1 总则 1.1 为规范本公司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制定本规定。 1.2 岩土工程勘察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在上海地区从事一般 项目的勘察活动,可以地方标准规范为主,但须遵循国家标准中的有关强制性条 文;特殊项目(如核电、航空、船舶等)的勘察,应遵循相关标准规范。 1.3 规定是重申规范中的要点、可能引起歧见的条款及工作中容易忽视的环 节。 1.4 规定主要针对上海地区的工程,外省市工程应汲取当地工程经验并应符 合当地有关规范要求。承担境外项目,应按当地有关规范或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 开展工作。 1.5 公司原勘察技术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处,以本规定为准。 2 遵循的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范和标准 ffl 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ffl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ffl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ffl 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ffl 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ffl 国家标准《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 ffl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 ffl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 ffl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03) ffl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TJ08-61-2010) ffl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DGJ08—109—2004 ffl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DGJ08-72-98) ffl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TJ08-40-2010) ffl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外业操作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