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实施细那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实施细那么(202X 年 1 月修订) 按照学校关于本科生评奖评优的管理方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 本细那么(XX年版)进行修订,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实施细那么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实施细那么 (202X年1月修订)按照学校关于本科生评奖评优的管理方法,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本细那么(XX年版)进行修订,适用于厦门 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各类校级 荣誉称号(包括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 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的实施细那么。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老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不诚信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 4. 积极参加志愿效劳与社会实践,参评年度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 愿效劳,且要参加一次校、院团委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或是学 院课程安排的小学期实习、毕业实习,须提供相关证明; 5. 参评年度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其中,一、二年级同学 参加集体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三、四年级同学不少于2次; 6. 适龄男生在参评年度内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7. 参评年度内学生所在学生宿舍在学校组织的学生宿舍消防平安与 检查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宿舍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8. 成绩要求: (1)申请国奖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包括往年 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参评学年学习成绩绩 点和综合素质考核排名都必须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其他方面 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习成绩绩点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同年级本专业 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