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vAAA法理学、法史重点法条(修改版,彩色版)

法理学、法史重点法条体例说明:1、本重点法条是在看《中法网名师辅导<课堂笔记>》及万国专题讲座的同时,结合自己的理解总结而成,用于同步复习以及第二轮复习;2、每部分重点部分会在前面予以说明,并在后面的

通过司法考试,我们一起努力! 法理学、法史重点法条 体例说明: 1、本重点法条是在看《中法网名师辅导&lt;课堂笔记&gt;》及万国专题讲座的同时, 结合自己的理解总结而成,用于同步复习以及第二轮复习; 2、每部分重点部分会在前面予以说明,并在后面的叙述中进一步落实到每一点, 且会以★、“突出现实”、下划线等予以标示,看时请注意; 3、理论法学包括法理、法史和宪法。法理重在理论的掌握,法史在于记忆,宪 法则应在掌握宪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万国《重点法条解读》的相关法条(包 括宪法典、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特 别行政区基本法和立法法)。 法理学 ★★★★★一、法的本体 (一)法的概念 Jusit是抽象意义上的法和权利,兼有正义、公平的道德意蕴了;Lex则是一个经验 范围内的概念,原指罗马王政时期国王制定的法律和共和国时期各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在 欧洲法律思想史上,这种抽象的法和具体的法相分立的二元思想方式有广泛的影响。 狭义上讲,我国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而言,则反 致一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学意义上则是指由国家制定 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1、法的现象与法的本质 ★★(1)关于法的本质的主要学说 关于法的定义可以分为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两大类,在我国,这一划分具有重要 意义。以往的法律理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三类: 1、从法 认为法律产生、发展、变 (1)规则论,一般认为法是一个逻辑上自洽的规则 本身理 化的根源在于法的自身。 体系。 解法律 这种观点的特点是囿于 (2)命令论,与规则论相同之处在于都将法视为一 法的现象来讨论法的问 种规则体系,所不同的是,规则论认为法律规则的效 题 力来源于该体系内部,而命令论则认为法律规则的效 第1页共 6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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