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齐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

齐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生 的切身利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 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基本原则 凡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科生原则上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内住宿。禁 止任何学生私自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学生若需校外住宿的,必须经学生管理部门审 批。 第二条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 父母或亲属住所在济南市且离校区较近、交通方便、能够提供本人住宿的学生; 由于身体原因不适于宿舍集体生活的学生; 已婚学生; 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校外住宿的学生。 第三条申请和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程序 1. 从学生处的网站上下载《齐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如实、详 细填写表中所列各项内容,并经家长签字同意; 2. 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 3. 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齐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并报学生处备案; 4. 《齐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和《齐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 议书》一式三份,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条校外住宿申请受理时间 《齐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学年,每学年需重新办理。申请 校外住宿手续每学年办理一次,每学年放假前两周为审批期,学年期间需校外住宿的, 不再办理退宿手续。 第五条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 1. 各学院负责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要在契约的基础上,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安全 教育,切实执行学生近况书面报告制度和辅导员联系制度; 2. 校外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齐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的规定; 3. 凡未经批准私自校外住宿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还将根据有 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校外住宿”包括走读、寄住亲属家中和在外租房住宿三种 情况。 第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齐鲁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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