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隐患排查分级标准
风险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Ⅰ级) :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风险隐患;(二)重大(Ⅱ级) :可能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
风险隐患排查分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