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
精麻药品五项基本管理制度(一)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药房上墙)1. 建立由分管药事管理地院领导负责,院办、医务、药剂、护理等部门参加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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