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统计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一、请假类别与期限(一)年休假:1、职工参加工作后工龄满1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一次休假,年休假期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1)参加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5天。
统计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一、请假类别与期限 (一)年休假: 1、职工参加工作后工龄满1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一次休假,年休假期不包括公 休日和法定节日。(1)参加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满20年 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 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 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 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当 年已休年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取消下一年度年休假。 (二)结婚、生育假: 1、婚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年龄结婚者和再婚者,办理结婚手续后一年 内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假。晚婚职工在办理结婚手续后一年内,享受婚假15天。晚婚假包括公 休日和法定节日。 3、生育假。正常产假90天,在休产假期满内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50 天。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4、晚育假。符合晚育条件女职工,可享受正常产假105天外,在产假期满内领取 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50天。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5、职工产后一年内每天2小时哺乳时间,可由本人酌情安排,但不能累计使用。 (三)计划生育假: 1、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做男性输精管结扎、女性输卵管结扎或者上环手术者,遵医 嘱执行。 2、女职工因长效节育措施(持医院长效节育术证明)失败而采取补救措施做人工 流产或者引产手术者,持医院手术证明,遵医嘱执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 定节日。 (四)丧假。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和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5天。丧假包括 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五)工伤假。职工在岗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致伤而责任不在职工的,经医院出 具诊疗证明,遵医嘱执行。工伤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六)病假: 1、职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请病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