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浙江质量
前 言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巨化集团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浙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