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057 1009 j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亏损弥补(掌握)1.可弥补的亏损是税法口径——应纳税所得额的负数。【归纳】核心规定:五年延续补亏;不能内补外。【例题·计算问答题】下表为经税务机关审定的某国有企业7年的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亏损弥补(掌握) 1.可弥补的亏损是税法口径——应纳税所得额的负数。 【归纳】核心规定:;不能内补外。 五年延续补亏 【例题·计算问答题】下表为经税务机关审定的某国有企业7年的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 所得额情况,假设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亏损弥补规定,计算该企业7年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 税。 单位:万元 年度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未弥补亏损前的 -100 10 -20 30 20 30 60 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及解析】 关于2008年的亏损,要用2009年至2013年的所得弥补,尽管期间2010年亏损,也要 占用5年抵亏期的一个抵扣年度,且先亏先补,2010年的亏损需在2008年的亏损问题解决 之后才能考虑。到了2013年,2008年的亏损未弥补完但5年抵亏期已满,还有10万元亏 损不得在2014年的所得税前弥补; 2010年之后的2011年至2013年之间的所得,已被用于弥补2008年的亏损,2010年的 亏损只能用2014年所得弥补,在弥补2010年亏损后,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60-20=40(万 元),要计算纳税,应纳企业所得税=40×25%=10(万元)。 2.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 开始生产经营 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 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 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3.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 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 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 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 追补 。 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 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 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 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 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资产的税务处理涉及资产的计价、折旧、摊销等问题。(能力等级2) “计税基础”是一个与“计税成本”相类似的概念。 【注意】计税基础≠会计账面成本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熟悉,能力等级2) 固定资产的概念只强调使用时间,不强调使用价值。 CPA 高顿财经培训中心 400-600-8011cpa.gaodun.cngaoduncpa 电话:网址: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