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器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兽医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情况调查的通知附件1调查范围及主要兽医器械列举本次调查涵盖全国所有兽医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含仅经营进口产品和仅进行出口生产的企业),凡从事下述列举兽医器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 兽医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情况调查的通知 附件1 调查范围及主要兽医器械列举 本次调查涵盖全国所有兽医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含仅经营进口 产品和仅进行出口生产的企业),凡从事下述列举兽医器械生产和经 营企业均应填表上报。 本次调查所述的兽医器械,是指用于动物的诊疗、处置和疾病预 防的仪器、器械、器具、设备及组件、埋置装置、体外检测试剂盒等。 列举如下: 1.医用缝合针;基础外科用、产科用、眼科用、齿科用、蹄科用、 骨科用、乳房用刀、剪、钳、镊、夹、针、钩、凿、刮、锉、锯、牙 钻机及配件、牙科手机、骨科有源器械、骨科用植入器材以及具有类 似功能的器械。 2.开口器、手术台等保定器械。 3.注射器、注射针、采血针、静脉针、输液针、接种针、穿刺针、 套管针等注射、穿刺器械。 4.针灸针、电麻仪、电针仪、针灸仪、穴位探测器、穴位刺激器、 电子穴位测定治疗仪等中兽医器械。 5.激光治疗设备、高频手术和电凝设备、高频电慰设备、微波治 疗设备、电疗仪器、光疗仪器、磁疗仪器等理疗设备。 6.采精、精液处理、储精、输精、胚胎移植等繁殖改良器械 7.去势器、无血去势夹、母牛输卵管锉切刀、阉割刀等阉割器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