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情况汇报]
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情况汇报关键字:情况汇报, 环保局, 行政执法, 情况报告, 环保厅: 按照省厅《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赣环
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一、行政处罚 实施情况)-情况汇报 关键字:情况汇报, 环保局, 行政执法, 情况报告, 环保厅: 按照省厅《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赣 环法字[20**]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地进行 了自查自纠。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经自查梳理,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我 局共承办36件行政处罚案件。通过自查,我局承办的每件案件 基本上都能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 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其中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1 件,举行听证的案件为零,未发现有错案,也未因此引发行政复 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大多数案件执行到位,使违法行为得 到及时纠正,达到了惩处和教育的目的。 努力完善行政处罚运行机制。明确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出台了我局《进一步完善行政处 罚运行机制的规定》,对我局行政处罚内部运行程序从立案、 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变更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细化量化,力求提高可操作性。 量化行政处罚罚款自由裁量权。我局严格落实《江西省环境 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从制度上解决随意处罚 问题,要求执法人员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对于相同或 相近的环境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基本一致,在确定罚款数额 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并将其划分为轻微、较轻、较 重、严重4个级别,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的具体数额应在4级 的范围内确定。通过这种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来确定一个可供操

![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情况汇报]](https://wkimg.docs.qq.com/img/aGDBItpA99OutDmfKotvQ.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