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行政配合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行政配合制度如有任何教师发生严重失职(如学员反映非常不好、经常严重迟到早退、 诋毁学校名誉、旷课、私自在外校代课等),则分校应立刻通知教务部工作 人员;在每个班结班时,需在一周内向教务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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