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息不还本信用社为企业接款操作方案
低息不还本信用联社为企业接款操作方案本会(下称:联系方)的合作伙伴(下称:经办人)负责经国家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协调与沟通好的滞留在国内的批量外资(属民间资本部分)采用低息不还本由信用联社为企业接款的方式
低息不还本信用联社为企业接款操作方案 本会(下称:联系方)的合作伙伴(下称:经办人)负 责经国家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协调与沟通好的滞留在国内的 批量外资(属民间资本部分)采用低息不还本由信用联社为 企业接款的方式放款业务。其操作方案如下: 一、接款条件: 1、接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联社(下 称:银行); 2、接款数额:原则上满足企业的接款数额,也可以按当 地省区“十二五”、“十三五”项目资金计划,十年资金计 划总量作为接款数额; 3、年限利息:企业资金使用年限10年(企业使用合同 总额的67%)、合约期内,每年年底支付1.8%的利息给银主, 到期不还本。到期后,按企业实际使用金额与企业十年后扩 大的资产总额合成股份(国家所持股本不超过企业实际用款 金额),每年按国家占股比例上交税后利润,企业继续经营; 4、项目范围: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改造、水 利、高科技、生态、环保、水陆交通、港口码头、电厂、节 能型项目等(本省、区范围内可捆绑); 5、过款方式:银主按合约总额的100%过款,款到企业 账户后,立即返33%到银主指定账户; 6、支付点数: A、款到企业账户后,返给银主20%交财政、10%投资款; 中介佣金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