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
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公共建筑)3.1 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3.1.4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3.6.5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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